云亭法律實務書系,系北京云亭律師事務所策劃出版的法律實務類書籍。叢書作者均為戰(zhàn)斗在第一線的專業(yè)律師,具有深厚理論功底和豐富實踐經驗。叢書的選題和寫作體例,均以實際發(fā)生的案例分析為主,作者力圖從實踐需要出發(fā),為實踐中經常遇到的疑難復雜法律問題,尋求最直接的解決方案。
書名:《破產糾紛裁判規(guī)則解讀》
作者:李舒、唐青林、張德榮
出版時間:2022-06-01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ISBN:9787521624687
內容簡介
云亭法律實務書系是北京云亭律師事務所策劃出版的法律實務類書籍。叢書作者為戰(zhàn)斗在第一線的專業(yè)律師,具有深厚理論功底和豐富實踐經驗。叢書的選題和寫作體例,均以實際發(fā)生的案例分析為主。作者力圖從實踐需要出發(fā),為實踐中經常遇到的疑難復雜法律問題,尋求最直接的解決方案。
這是作者深入整理研究,結合*新法律、法規(guī)和監(jiān)管政策,結合多年研究成果形成的實務著作。本書囊括了實務中因破產清算、破產重整、執(zhí)行轉破產等與破產程序相關的爭議和訴訟中產生的各類糾紛和幾乎所有重要法律問題。結合作者辦理的大量破產相關業(yè)務和糾紛的實踐經驗,精心篩選出常見多發(fā)的,以案例為導向對各種業(yè)務場景下可能存在的裁判規(guī)則、主要問題、風險應對策略和解決方案建議進行類型化匯總和歸納,以期對業(yè)界同仁有所裨益。
本書特色
本書共提煉了100個實務問題,設置閱讀提示、裁判要旨、案情簡介、裁判要點及思路、實務經驗總結、法律規(guī)定、案例來源、本案鏈接、延申閱讀9大板塊展開剖析,全面涵蓋實務中破產糾紛的難點與要點,內容全面,體例完整,稿件寫作質量高,為破產實務領域不可多得的好書。
作者介紹
李舒
李舒律師是北京云亭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專注于商業(yè)和金融領域的法律實務和問題研究,擅長金融與銀行業(yè)務、公司業(yè)務、執(zhí)行與破產等領域的法律事務;曾為國內外數十家金融機構和商業(yè)企業(yè)提供法律服務,尤其擅長從實現(xiàn)委托人商業(yè)利益的角度就疑難復雜的法律問題和需求提出整體的解決方案;參與辦理各類案件總金額達數百億元。
李舒律師著有《擔保糾紛疑難問題及勝訴指南》《金融借款糾紛案件辦案思路和實務要點》《公司法裁判規(guī)則解讀》《保全與執(zhí)行裁判規(guī)則解讀》《民企產權保護政策匯編與解讀》等多部著作;在各類專業(yè)刊物和媒體發(fā)表了大量法律實務文章,并就諸多法律問題接受中外著名媒體采訪;受邀在清華大學、人民大學、浙江大學等著名高校和上百家金融機構和各類大型企業(yè)講授法律實務課程;創(chuàng)辦的“法客帝國”和“保全與執(zhí)行”等專業(yè)平臺有近百萬人訂閱,在法律界具有廣泛的影響力。
唐青林
北京云亭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北京市律師協(xié)會公司法專業(yè)委員會副主任。北京外國語大學法學院碩士研究生校外導師。中國民主建國會會員、北京朝陽區(qū)參政議政專委會委員。中國人民大學法學碩士學位。1999年開始從事法律工作。曾代理多起在最高人民法院審理的疑難復雜案件并成功獲得勝訴。專業(yè)論文曾發(fā)表在《民事審判指導與參考》和《法學研究》。
唐青林律師精通公司與金融領域法律事務,辦理了大量疑難復雜案件。在注重法律實務的同時,注重理論和案例研究,十多年來在中國法制出版社等出版的著作有《判決書中的合同法:最高法院經典案例評析及合同法律實務指南》《公司保衛(wèi)戰(zhàn)——公司控制權案例點評與戰(zhàn)術指導》《保全與執(zhí)行裁判規(guī)則解讀》《公司章程陷阱及72個核心條款設計指引》《公司法裁判規(guī)則解讀》《企業(yè)家刑事法律風險防范》等十余部。受邀在清華大學、人民大學、國家開發(fā)投資公司等高校或大型企業(yè)講授法律實務課程講座。
張德榮
北京云亭律師事務所律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法律碩士。專業(yè)領域為公司股權訴訟與實際控制權之爭,投融資,破產重整,重大民商事訴訟與仲裁。辦理大量公司股權訴訟和控制權爭奪案件。參與的并購重組、破產重整等各類非訴項目總金額達百億元,尤擅為股東間爭議解決與投融資合作提出整體解決方案。在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公司保衛(wèi)戰(zhàn)》《公司法司法解釋四裁判綜述與訴訟指南》等實務著作,在“公司法權威解讀”“法客帝國”等法律專業(yè)平臺發(fā)表200余篇公司法實務文章,總閱讀量近千萬。
目錄
第一章破產申請和受理
01債務人被申請破產,如何自證“資大于債”,不具備破產原因?
02債務人在申請破產清算程序中對債權人身份提出異議,法院如何審查債權人身份?
03債務人“無產可破”,債權人可以啟動破產清算程序嗎?
04債務人已進入強制清算程序,債權人能否申請對債務人進行破產清算?
05何種情況下可以適用預重整?預重整有什么好處?
06股東出資尚未到期,但債權人的債權遠小于公司注冊資本的,在公司無財產償債時能否申請公司破產?
07何種情況下可對關聯(lián)企業(yè)采用實質合并破產方式進行審理?
08關聯(lián)公司資產混同、管理混同、經營混同以致無法個別清算的,可將數個關聯(lián)公司作為一個企業(yè)整體合并清算。
09債權人申請破產,除需證明“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外,還需證明債務人資不抵債嗎?
10只要審計報告顯示債務人資不抵債,法院就會受理債務人的破產申請嗎?
11法院強制批準重整計劃應當遵循哪些法定原則?
第二章破產撤銷權
12在受理破產申請前六個月內,債務人對以自有財產設定擔保物權的債權進行個別清償,管理人可否申請撤銷?
13銀行在破產臨界期內“先斬后奏”、劃款清償債權,管理人能否請求撤銷?
14債務人在破產臨界期內“以債抵債”,管理人能請求撤銷嗎?
15債務人在破產臨界期內“借新還舊”,是否構成個別清償,管理人是否有權請求撤銷?
16破產受理前一年內,管理人對原有擔保債務繼續(xù)提供擔保的行為是否可撤銷?
17債務人進入破產程序后,債權人能否行使普通撤銷權?
18破產撤銷權一年撤銷期間的起算點是否包括“破產受理當日”?
19債務人在破產受理前一年內為“新債務”提供擔保的行為是否應予撤銷?
20債務人在破產前一年內高價購買空殼公司股權,管理人可否訴請撤銷?
21債務人在撤銷權期限內存在債務加入行為的,破產管理人是否有權撤銷?
22債權人在破產受理前一年內登記取得的抵押權一定會被撤銷嗎?
第三章破產取回權
23開發(fā)商破產后,未取得房產證但已實際占有房屋的購房者,是否享有取回權?
24實際占用建設用地使用權但未辦理過戶登記的債權人,可否向破產管理人主張取回權?
25債務人破產后,債權人可否對其支付的“履約保證金”行使取回權?
26破產管理人能否被列為一般取回權糾紛案件的被告?
27債務人破產后,債權人可否對其支付的“投標保證金”行使取回權?
28開發(fā)商破產后,房屋買受人能否以已支付全款為由,請求取回尚未變更登記的房屋?
29法院發(fā)出的協(xié)助函是否具有確權效力,破產債權人能否據此主張取回權?
30售后回租型融資租賃中的承租人破產的,出租人能否主張取回租賃物?
31債權人通過協(xié)議約定動產物權變動,但并未交付的,是否享有取回權?
32讓與擔保權人在破產程序中是否享有取回權?
33買受人破產,保留所有權的出賣人是否有權行使取回權?
34債務人破產后,債權人可否對“履約保證金”行使取回權?
35房地產公司破產后,購房戶對尚未建成不滿足交房條件的房屋可否行使取回權?
36電氣設施是動產還是不動產?可否適用出賣人取回權?
第四章破產抵銷權
37兩個互負債務的企業(yè)先后均破產,相互申報的債權能否抵銷?
38債權人可否以其在債務人破產后對債務人新負擔的債務與破產前享有的債權相抵銷?
39以破產前六個月內對債務人負擔的債務抵銷對債務人的債權的,管理人能否主張撤銷該抵銷行為?
40股東破產后,公司能否主張以股東持有的股權抵銷公司對股東的債權?
第五章破產債權清償
41轉包人進入破產程序后,能否以其對發(fā)包人的工程款債權向實際施工人單獨清償?
42破產受理時已劃扣到執(zhí)行法院賬戶但未交付給債權人的款項,是否屬于債務人財產?
43公司進入破產程序后,通過財務人員個人賬戶清償債務的是否有效?
44公司進入破產程序后,通過以物抵債的方式清償債務的是否有效?
45債務人進入破產程序后,擔保人向債權人代償債務的是否屬于個別清償?
46企業(yè)破產中,名為買房實為借貸的協(xié)議是否有效?
47破產中股東對公司的債權為何被列為“劣后債權”?——“深石原則”的司法適用
48“遲延履行的加倍債務利息”在破產程序中屬于劣后債權嗎?
49轉包人破產后,管理人能否要求實際施工人返還發(fā)包人支付的工程款?
50所有權保留買賣合同的買受人尚未支付全款即破產的,出賣人該如何申報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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